碳盤查;GHG Protocol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CBAM歐盟申報、碳足跡標籤及報告、ESG永續報告書/IFRS( S1、 S2) 、EcoVadis、TCFD報告書、CDP碳揭露問券計畫、碳權額度、碳抵換專案、國際倡議(RE100、SBTi)、低碳轉型顧問輔導
為提升我國企業的資訊透明度,並與國際永續揭露標準全面接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與台灣證券交易所近年來積極推動永續揭露制度。自2022年起,陸續公布包括《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在內的多項政策,明定上市櫃公司需依實收資本額分階段編製永續報告書(Sustainability Report),以展現企業對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議題的重視。
一、《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2年發布)
該行動方案由金管會主導,是目前我國推動企業永續資訊揭露的核心政策之一。其主要規範內容如下:
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
主要目的: 建立永續揭露制度化架構,強化資訊品質,並逐步與全球標準對齊。
三大核心推動重點:
1. 分年納入全體上市櫃公司揭露義務:
採「實收資本額」為依據,將全體上市櫃公司納入永續報告書編製體系,逐年擴大適用範圍。
2. 強化揭露內容的關鍵面向:
包括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揭露(如碳排放、能源管理等)、董事會永續治理功能、供應鏈永續管理機制等。
3. 對齊國際趨勢與準則架構:
鼓勵企業參考國際揭露標準進行揭露,包括:
o TCFD(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o IFRS S2(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制定之氣候揭露準則)
o GRI Standards(全球永續性報導準則)
分階段揭露時程如下:
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揭露時程/資料來源/步臻低碳策略彙整
換言之,自2025年起,全體上市櫃公司將全面適用該項規範,必須針對113年度編製永續報告書,並於114年8月底前完成申報。此一制度性變革,標誌著企業永續揭露由選擇性轉向強制性,亦為我國資本市場邁向國際永續金融體系的重要里程碑。
二、《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2024年5月5日修正)
隨著永續資訊揭露成為全球資本市場評價企業風險與價值的重要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TWSE)於2024年5月正式修正並公布《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進一步細化報告內容、申報時程與揭露規範,使企業能在統一準則下有系統地編製與揭露永續發展資訊。
主管機關:
台灣證券交易所(TWSE)
核心規範內容:
1. 明訂揭露架構與作業程序:
該辦法明確規定永續報告書應包含的內容範疇、格式結構、申報程序與完成期限,並與金管會「永續發展行動方案」相互銜接,確保法遵一致性。
2. 以GRI準則為主體揭露依據:
規範指出,各上市公司應以全球通用的 GRI Standards(全球永續性報導準則) 為核心揭露準則,並得視產業特性與公司情況,輔以 IFRS S1/S2(永續與氣候揭露準則)、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SASB(永續會計準則) 等國際準則,提升報告的專業性與可比性。
3. 透過MOPS平台申報報告書:
所有永續報告書須以PDF格式,依規定時程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以利投資人與社會大眾查詢。TWSE並設置審查機制,確保申報文件的格式正確與內容完整性。
揭露時程與申報方式:
揭露時間點:
永續報告書須於每會計年度結束後8個月內完成編製與對外揭露。例如,針對113年度報告,最遲須於114年8月底前申報完成。
申報管道與操作路徑:
公司須登入MOPS系統,依序進入「公司治理專區」 ➝「永續報告書上傳」功能完成資料繳交,並確保文件具備完整性、準確性與可下載性。
永續報告書應揭露之核心內容範疇:
根據現行揭露規範及國際準則導入趨勢,上市櫃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時,內容應涵蓋下列關鍵面向,以確保資訊之完整性、可比較性與決策有用性:
1. 重大主題鑑別程序與結果
說明企業如何依據《GRI 3:重大主題》準則,進行利害關係人溝通、營運衝擊評估與重要議題判定,並揭示重大主題清單及其管理方式。
2. 氣候變遷風險與機會揭露
依循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與IFRS S2準則,揭示氣候風險治理架構、短中長期氣候情境分析、財務影響評估、風險管理策略及關鍵績效指標(KPI)與目標。
3. 溫室氣體盤查結果與減碳策略
詳實揭露企業於盤查年度內之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Scope 1, 2, 3)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提出具體的碳排管理政策、減量行動與轉型路徑。
4. 董事會治理結構與監督責任
針對永續發展相關事項,揭露董事會之參與情形、設置之永續委員會或執行小組運作機制、決策與監督職責,以及永續績效如何納入經營管理層之考核。
5. 利害關係人溝通與回應機制
說明企業如何識別與其互動的主要利害關係人(如員工、投資人、客戶、供應商、社區等),其關切議題為何,以及企業採取哪些回應行動與後續追蹤機制。
透過該辦法的實施,台灣已建立具制度化與國際接軌的永續揭露體系,不僅提升企業對ESG風險的辨識能力,也強化資本市場的資訊對稱與透明度。對企業而言,這不僅是一項遵循責任,更是建立信任與國際競爭力的關鍵基礎。
三、《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2023年金管會發布)
為強化我國企業在永續資訊揭露、氣候風險管理與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國際競爭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2023年正式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明確規劃從短期至2030年長期的三階段推動策略,引導企業逐步與全球永續標準接軌,並加速台灣資本市場的永續轉型。
分階段推進目標
該路徑圖以「系統建構」與「強化揭露」為主軸,依時程推動以下三階段目標:
1. 短期目標(至2024年)
達成永續報告書全面揭露制度化:
推動資本額分級納管的報告書編製政策全面實施,涵蓋所有上市櫃公司。
強化TCFD實務導入:
引導企業參考TCFD架構揭露氣候相關財務風險與機會,包含治理、策略、風險管理與指標目標四大構面。
2. 中期目標(至2026年)
全面對接IFRS S1/S2準則:
鼓勵企業在永續報告中導入IFRS永續揭露準則(S1為一般永續揭露、S2聚焦氣候),提升揭露一致性與全球可比性。
擴大永續治理架構覆蓋範圍:
促進公司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或執行小組,明確由董事會負責監督永續策略與績效。
3. 長期目標(至2030年)
建立ESG指標納入監理體系:
將永續指標融入證券市場監理、資訊揭露與公司評鑑制度,強化永續表現對企業股東權益保障的影響力。
推動企業永續經營內化制度化:
包括風險評估流程、績效追蹤指標、以及內部稽核制度的建立,打造企業韌性治理基礎。
與國際揭露標準接軌措施
為確保永續發展不流於形式,該路徑圖同步提出多項具體對接國際標準的政策方向:
1. 鼓勵導入IFRS S1/S2揭露準則:
建立台灣上市櫃企業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SSB)發布的永續資訊揭露標準一致性。
2. 強化碳管理與氣候揭露:
要求企業執行溫室氣體盤查,揭露範疇一、二、三排放,並結合氣候風險財務評估,落實低碳營運轉型。
3. 促進供應鏈永續管理:
推廣永續採購政策與**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 ICP)**制度,將永續要求延伸至上下游合作夥伴,達成供應鏈一體治理。
此路徑圖不僅是政策藍圖,更是企業對未來責任與競爭力的導航儀。我們也將持續依循該路徑圖推動內部治理優化、氣候資訊揭露與碳管理制度建置,朝永續發展的長期目標穩健邁進。
補充說明:永續報告書申報平台與主管機關連結
為強化永續揭露的制度化與可查詢性,主管機關已建置專屬申報平台,並於官網設置完整的政策說明專區,協助企業了解規範內容、操作流程及最新政策動向。以下為兩大關鍵資訊來源: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
主管單位: 台灣證券交易所(TWSE)
「公開資訊觀測站」(簡稱 MOPS)是台灣資本市場最核心的資訊揭露平台,上市櫃公司各項財務報告、重大訊息、年報與永續報告書等皆須透過此平台對外公告。根據《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永續報告書須以 PDF 格式上傳至 MOPS「公司治理專區」之指定路徑,完成揭露程序,並供投資人、媒體及社會大眾查詢。
MOPS 同時也具備報告書歷年版本查詢功能,有助於追蹤企業揭露內容的變化與進步,強化外部監督與利害關係人參與。
二、金管會永續發展專區
主管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
金管會為推動整體資本市場邁向永續發展,已於其官方網站設立「永續發展專區」,內容涵蓋:
各項政策發布與法規命令(如永續發展行動方案)
企業永續報告制度推進時程
永續金融發展藍圖與評比制度
國際揭露準則趨勢分析(如 IFRS S1/S2、ISSB、TCFD)
此專區為企業瞭解永續法令要求、掌握政策方向與準備內部應對措施的重要管道,建議企業永續推動單位定期瀏覽,以因應制度更新。
透過MOPS與金管會網站的雙軌平台,台灣已建構出一套透明、可查驗且具國際接軌潛力的永續揭露制度。企業不僅可依據該平台完成法定申報作業,更可作為提升自身永續績效與溝通外部利害關係人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