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GHG Protocol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CBAM歐盟申報、碳足跡標籤及報告、ESG永續報告書/IFRS( S1、 S2) 、EcoVadis、TCFD報告書、CDP碳揭露問券計畫、碳權額度、碳抵換專案、國際倡議(RE100、SBTi)、低碳轉型顧問輔導
CBAM申報案例演練(表單範例)
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
定義與目的:
CBAM是一項旨在防止碳洩漏的政策工具,碳洩漏指的是企業將生產轉移到對溫室氣體排放規範較寬鬆的國家,從而規避嚴格的碳排放限制。CBAM通過對進口商品徵收與其碳排放量相關的費用,確保進口商品與歐盟內部生產的商品在成本上處於同等地位,從而鼓勵全球減排。
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CA)
定義與目的:
美國的清潔競爭法案(CCA)是一項旨在提升進口商品的環境標準要求,促進國內外清潔能源使用的立法提案。該法案的目的是通過確保進口商品符合美國的環境標準,來促進公平競爭,並鼓勵全球範圍內的環境保護和減排努力。
其他國家的碳排放徵收法
定義與目的:
許多國家實施了碳排放徵收法,這些法律旨在通過對企業的碳排放徵稅或建立碳交易市場來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這些措施的目的是將減排的成本內部化,促使企業尋求更清潔、更高效的生產方式,從而在全球範圍內減少碳排放。
歐盟CBAM(碳邊界調整機制)
目的:減少碳洩漏
對象:進口商品
特點:對進口商品徵收碳排放相關費用
實施時間:2023年初步實施
美國CCA(清潔競爭法案)
目的:促進國內外清潔能源使用
對象:國內外製造商
特點:提高進口商品的環境標準要求
實施時間:預計2024年生效
其他國家碳排放徵收法
目的:降低國內外碳排放
對象:國內外企業
特點:根據碳排放量徵收稅費
實施時間:各國不一
這些機制和法案的設計旨在通過財務激勵措施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促進清潔能源的使用,並推動全球氣候行動。每個機制的具體實施細節和影響範圍可能有所不同,但它們共同構成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的重要部分。
這些機制和法案雖然在具體實施方式和對象上有所不同,但共同目的都是透過經濟激勵措施來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促進環境保護和氣候行動。歐盟的CBAM著重於進口商品的碳排放,美國的CCA強調進口商品的環境標準,而其他國家的碳排放徵收法則更加多元,包括碳稅和碳交易等多種形式。
CBAM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CA美國清潔競爭法比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