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GHG Protocol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CBAM歐盟申報、碳足跡標籤及報告、ESG永續報告書/IFRS( S1、 S2) 、EcoVadis、TCFD報告書、CDP碳揭露問券計畫、碳權額度、碳抵換專案、國際倡議(RE100、SBTi)、低碳轉型顧問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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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邁向2050淨零排放(Net Zero by 2050)的大趨勢中,碳排放逐漸成為企業經營的重要成本與風險來源。雖然大型跨國企業早已積極導入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 ICP)制度以強化氣候治理與投資決策,但中小企業(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SMEs)在這波碳轉型浪潮中卻處於制度落差與資源弱勢的夾縫之間。本文以制度觀點與實務視角,系統性探討中小企業導入內部碳定價制度的適用性、潛在效益、制度障礙與推動策略,並透過企業案例與政策連結提出具體建議,希冀填補目前碳治理文獻中對SMEs相對缺乏之討論空白。
一、中小企業的碳風險與制度脆弱性
儘管中小企業個別碳排量遠低於大型企業,然其總體排放量在部分產業中占比高達70%以上(如供應鏈上游加工製造、原料生產、物流等領域),為全球碳中和路徑中的關鍵一環。然而,多數SMEs面臨以下碳治理困境:
缺乏完整碳盤查能力與排放數據透明性。
缺乏財務資源導入低碳技術與制度改革。
未具足夠誘因建立內部碳價機制。
難以承擔碳費制度與淨零揭露所帶來之合規成本。
進一步而言,隨著《氣候變遷因應法》正式施行,台灣亦預告將於2025年實施碳費課徵制度,屆時雖然初期僅涵蓋高排放大戶,但企業間供應鏈效應將迅速傳導至中小企業層級。例如,高科技製造業中的SMEs若無法交付碳足跡、應對RE100採購要求或CDP供應鏈問卷,將逐步喪失國際訂單與合作機會。
此外,從SBTi的規定來看,若一企業之範疇三排放量占總排放超過40%,必須設定涵蓋主要範疇三的減量目標,而中小企業多數即落於其客戶的大量範疇三來源,因此無論其是否主動承諾淨零,中小企業皆已成為碳轉型鏈條中的重要壓力節點。
二、內部碳定價制度之機能與應用類型
根據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與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分類,ICP制度可分為:影子價格(Shadow Pricing)、內部碳費(Internal Carbon Fee)、隱含碳價(Implicit Carbon Cost)、碳基金(Carbon Fund)、內部交易系統(Internal Emissions Trading)。不同制度設計各具適用情境與導入門檻:
影子價格(Shadow Pricing):無須實際收費,用於專案投資分析與財務敏感度模擬,最為常見且可作為中小企業導入的起點。
內部碳費(Internal Carbon Fee):依碳排強度對部門或產品課徵內部費用,用於碳基金累積與設備汰換,常見於中大型企業推動能源效率時使用。
碳基金(Carbon Fund):將碳費收入集中,支持低碳轉型專案或研發創新,需較成熟財務制度支撐。
內部交易系統(Internal ETS):類似碳交易市場,讓部門間購買排放配額,適用於集團企業或高排產業。
對於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最實用的制度設計為影子價格,搭配專案決策評估,例如:是否更換LED照明、是否轉向綠電合約等。亦可與會計部門合作,建立基本碳帳戶(carbon ledger)進行排放估算,並將假設碳成本納入年度預算與投資試算中。
三、中小企業導入ICP之潛在效益
儘管ICP對SMEs而言尚屬創新制度,但其導入效益已逐漸浮現,包括:
提高決策效率與投資方案氣候敏感性。
建立碳費成本預測模型,有助於資本支出排程與風險控管。
強化品牌永續形象,支援ESG資訊揭露架構(GRI 305、IFRS S2)與供應鏈問卷(CDP、EcoVadis)。
爭取綠色融資、碳權交易收益與補助申請時展現氣候治理能力。
培養永續人才,形塑組織內部「碳意識」與跨部門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ICP制度具有高度彈性與模組化特性,可根據企業規模、產業特性與數據可用性進行調整,是少數能在缺乏第三方查證與完整報告能力前提下,仍具制度治理價值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