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盤查;GHG Protocol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CBAM歐盟申報、碳足跡標籤及報告、ESG永續報告書/IFRS( S1、 S2) 、EcoVadis、TCFD報告書、CDP碳揭露問券計畫、碳權額度、碳抵換專案、國際倡議(RE100、SBTi)、低碳轉型顧問輔導
1. 前言
1.1 全球碳中和與淨零趨勢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的挑戰愈加嚴峻,極端氣候事件頻繁出現,對人類社會與經濟造成實質衝擊。2015 年的《巴黎協定》成為國際社會的里程碑,明確提出要將本世紀升溫控制在攝氏 2 度以內,並努力朝 1.5 度的目標邁進。這一目標不僅僅是一個環境議題,更逐漸演變為各國政策與經濟戰略的核心。
為了實現《巴黎協定》的願景,歐美先進經濟體率先宣告「淨零承諾」:歐盟、美國、日本與韓國均設定在 2050 年前達成淨零排放;中國則提出 2060 年碳中和目標;印度則將時程延伸至 2070 年。這些國家與區域的宣告不僅顯示出全球減碳的共識,也透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能源轉型政策與排放交易系統(ETS)等工具,逐步將氣候政策轉化為企業必須面對的成本與競爭力挑戰。
在這樣的國際壓力下,企業自然成為淨零行動的關鍵角色。跨國企業紛紛響應 SBTi(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承諾以科學路徑減碳,並加入 RE100 等再生能源承諾組織。Apple、Microsoft 等大型科技公司甚至將「淨零要求」下放到供應鏈,迫使上游廠商必須建立碳盤查制度、提出減排計畫,否則可能被排除於合作名單之外。
因此,「碳中和」不再僅是一個企業自願的永續口號,而逐漸成為資本市場的信任門票。投資人要求更透明的 ESG 揭露,監管單位建立強制規範,消費者亦以購買力表達對綠色產品的偏好。碳中和不僅關乎合規,更與企業的市場聲譽、品牌形象及資本取得直接連動。ISO 14068-1 的誕生,正是回應這股全球趨勢,提供一個一致、透明且可查證的國際標準,協助企業與公共機構在邁向淨零的道路上,建立更具公信力的碳中和宣告。
1.2 ISO 14068-1 標準出台背景與重要性
在 ISO 14068-1 出現之前,全球碳中和的主要參考依據是英國標準協會於 2010 年發布的 PAS 2060。這份規範在推動早期碳中和實踐上確實具有重要貢獻,但隨著市場規模擴大與應用場景日益多元,其侷限性也逐漸浮現。最受質疑的部分在於,PAS 2060 在透明度與一致性上不足,不同組織的聲明缺乏可比性,甚至容易被濫用,導致「漂綠」(greenwashing)的疑慮。這使得許多企業雖然宣告達成碳中和,但外界難以判斷其過程與成果是否可信。
正因如此,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廣泛徵詢各國專家與利害關係人意見後,於 2023 年正式發布 ISO 14068-1:2023《Greenhouse gas management and related activities — Carbon neutrality — 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這項標準的出台,不僅填補了 PAS 2060 的不足,更在國際上建立了一致且可查證的規範,為碳中和宣告提供了明確的框架。
ISO 14068-1 也並非單獨存在,而是與既有的碳管理標準形成互補。例如,ISO 14064-1 提供了組織層級的溫室氣體盤查與報告方法;ISO 14067 則著重於產品碳足跡的計算。ISO 14068-1 則將焦點放在「如何達成並宣告碳中和」,成為承上啟下的重要拼圖。透過這些標準的相互銜接,企業與公共機構能夠在盤查、減量、抵換到最終宣告的過程中,依循一致且透明的國際規範,避免模糊空間,也讓碳中和的聲明更具公信力。
2. ISO 14068-1 的核心原則與要求
2.1 原則(先減再抵、透明性、完整性、避免雙重計算)
ISO 14068-1 的核心精神,可以濃縮為幾項指導原則。首先,是「減量優先」(mitigation hierarchy)。標準明確要求,組織應該先在自身邊界內積極推動減排與移除,例如提升能源效率、導入再生能源或利用碳移除技術,只有在無法避免的情況下,才允許以抵換(offsetting)方式中和「殘餘排放」(residual emissions)。這樣的安排,避免企業過度依賴購買碳權而忽略真正的減排責任。
其次,是「全面性」。在界定碳中和範圍時,必須至少涵蓋範疇一與範疇二(Scope 1 & Scope 2),並且納入具重大性的範疇三(Scope 3)排放。這樣的要求,確保組織在盤查和管理過程中不會遺漏關鍵排放源,特別是供應鏈與產品使用階段所產生的間接排放。
最後,標準也強調「透明性」與「避免雙重計算」。所有抵換所使用的碳權必須公開揭露其來源、數據計算方法以及不確定性範圍,並且在國際認可的登錄平台上完成註銷,以確保同一份減量成果不會被多個組織同時主張。這些原則的設計,正是為了回應市場上過去碳中和聲明缺乏一致性、可信度不足的批評,使得 ISO 14068-1 成為一個更嚴謹且值得信賴的國際標準。
2.2 主要步驟(盤查、減量、抵換、宣告與查證)
在 ISO 14068-1 的架構下,達成碳中和需要依循一套明確且可查證的步驟。第一步是建立基準年清冊與完整的溫室氣體盤查,通常依據 ISO 14064-1 的方法,確定組織邊界、排放範疇與主要來源,並以科學方式量化排放量。這個基準年不僅是減碳成效的比較基準,更是後續所有規劃的起點。
完成盤查後,組織必須制定具體的減量與移除措施。常見的方式包括提升能源效率、導入再生能源、優化生產流程,以及透過自然碳匯或技術型碳移除手段,逐步降低自身的排放量。這些措施必須設定清楚的時程與量化目標,確保能持續追蹤與檢視成效。
然而,即便採取了最積極的減碳措施,仍然會存在部分無法完全消除的殘餘排放。這些排放則需透過購買並註銷合格的碳權進行抵換。ISO 14068-1 要求組織必須公開揭露抵換來源與註銷紀錄,以避免漂綠疑慮並確保可信度。
最後,組織需要將整個過程編制為碳中和報告與聲明,並交由具備獨立性與專業性的第三方查證機構驗證。只有通過查證,組織才能正式對外宣告達成碳中和。這一套「盤查—減量—抵換—查證」的流程,確保碳中和不只是口號,而是一個有數據支撐、透明公開且能被社會信任的承諾。
2.3 基準年與目標年設定原則
在碳中和的規劃中,基準年與目標年的設定具有關鍵性。基準年(Baseline Year)是所有排放數據的起點,它必須具備代表性,並且確保所使用的資料完整、準確且可追溯。若基準年的數據品質不足,將導致後續減碳成效的比較缺乏公信力,甚至可能影響查證結果。因此,組織在選擇基準年時,往往會挑選近年內具備完整活動數據、能反映正常營運狀態的一年,並對其數據來源與方法留下明確紀錄。
與此相對應,目標年(Target Year)則是組織宣告達成碳中和的時點。這個年度必須具體且可衡量,通常會配合組織的中長期策略與外部政策要求來規劃。例如,若國際或國內政策規範要求 2030 年需達成特定減排幅度,組織就需要在目標年之前完成相關措施,以確保聲明的合規性與時效性。
更重要的是,基準年與目標年之間不能只是兩個孤立的時間點,而應透過年度監測(annual monitoring)建立連結,清楚描繪出從起點到目標的減碳路徑。這條路徑不僅能幫助組織檢視自身進度,也能提供利害關係人透明資訊,確保外界能夠理解其碳中和承諾的真實性與可信度。換言之,基準年是「起點」、目標年是「終點」,而兩者之間的持續追蹤與揭露,才是碳中和落實的核心。
3. 碳中和執行流程
3.1 溫室氣體盤查(ISO 14064-1)
在碳中和的實踐過程中,溫室氣體盤查是不可或缺的第一步,因為唯有掌握排放現況,才能設定具體的減碳目標與策略。ISO 14064-1 作為國際通行的組織層級溫室氣體盤查準則,為企業與公共機構提供了完整的計算與報告框架。這一過程不僅是技術操作,更是一種治理工具,用來確保後續的碳中和宣告具備可比性與可信度。
盤查的第一個重點在於明確界定邊界。組織必須釐清其控制範圍,包括自有與營運資產、租賃場地以及與營運密切相關的上下游活動。這些邊界的界定,直接決定盤查範疇的完整性。依照國際慣例,至少要涵蓋範疇一(直接排放)與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並視情況納入具重大性的範疇三(其他間接排放),例如供應鏈採購、員工差旅或產品使用階段。
其次,資料收集是盤查的核心。組織需要蒐集不同活動的數據,例如電力消耗量、燃料使用量、冷媒補充量與運輸里程等,並搭配合適的排放係數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tCO₂e)。這裡涉及 ISO 14064-1 所強調的五大原則:完整性、透明性、一致性、準確性與相關性。若能依據這些原則建立數據治理流程,盤查結果才能獲得查證機構與利害關係人的信任。
然而,在實務中,盤查常面臨挑戰。例如,範疇三數據往往來自供應商,可能因保密或管理成熟度不足而難以取得;不同據點的數據格式不一,增加整合難度;電力排放係數也會因年度或地區不同而有所差異,若沒有及時更新,可能導致計算結果失真。因此,組織需要設計明確的流程與工具,逐步提升數據品質,並建立內部查證機制來降低風險。
完成盤查後,組織需編制溫室氣體盤查報告,並以此確立基準年。這份基準年報告是後續所有減量、抵換與查證的依據,沒有它,就無從驗證成效。更重要的是,盤查報告不僅是內部管理工具,也是對外揭露與建立信任的基礎。透過公開與透明的盤查過程,組織能夠展現其在碳中和之路上的誠信與決心,進而為後續的碳中和管理計畫(CNMP)與最終宣告奠定堅實的基礎。
在碳中和執行流程中,溫室氣體盤查是第一步,亦是所有後續工作的基礎。以下透過流程圖與五大原則對照表,輔助理解其重要性與實務應用。
流程圖:溫室氣體盤查步驟
流程順序建議如下(可於 Word 中轉換為 SmartArt 流程圖):
1. 界定邊界(Organizational Boundary)
2. 收集數據(Activity Data Collection)
3. 排放計算(Emission Calculation)
4. 品質控管(QA/QC)
5. 編制報告(GHG Report)
6. 確立基準年(Baseline Year)
表格:ISO 14064-1 的五大原則
表格:ISO 14064-1 的五大原則
3.2 減量規劃與執行
在確立基準年與盤查結果後,下一步便是制定並執行具體的減量規劃。這個階段的核心目標,是透過技術措施與管理制度,逐步降低組織的排放量,並確保未來的碳中和宣告建立在「先減後抵」的原則之上。
首先,能效措施是最直接且普遍的減量方式。透過燈具汰換、空調與冷凍系統效率提升、建築能源管理系統導入等手段,不僅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也能在相對短期內展現減排成效。這類措施通常具備良好的投資回收期,因此也是許多組織優先落實的減量選項。
再者,再生能源的採購則是另一個重要的減排策略。組織可以選擇購買綠電,或透過國際再生能源憑證(T-REC、I-REC)來抵減電力使用的排放;亦可透過長期電力購售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確保穩定的再生能源供應。這些做法不僅能降低範疇二排放,還能展現企業對能源轉型的支持。
最後,所有減量規劃都必須搭配明確的關鍵績效指標(KPI)與時程管理。僅有技術措施不足以確保成果,組織必須設定階段性目標,並透過內部監測與管理審查,檢視進度與績效。這樣的安排,能避免減量計畫流於形式,確保減排路徑能真實落實並持續改善。
表格:減量規劃範例
3.3 碳抵換策略(碳權採購、註銷與證明)
即使組織積極落實節能改善與再生能源措施,仍然難以完全消除所有溫室氣體排放。因此,在「先減再抵」的原則下,碳抵換(Carbon Offsetting)成為中和殘餘排放不可或缺的手段。碳抵換的核心概念,是透過購買來自合格專案所產生的碳權(carbon credits),用以抵銷自身無法避免的排放,並且需在公認的登錄平台完成註銷(retirement),以確保該碳權不再被重複使用。
(一)碳權來源與市場類型
碳權主要分為兩大類:合規市場(Compliance Market)與自願市場(Voluntary Carbon Market, VCM)。合規市場如歐盟碳排交易體系(EU ETS)、加州碳市場(California CCA),價格通常較高且波動相對受控;自願市場則涵蓋多種專案,例如再造林、可再生能源、廢棄物處理與技術型碳移除(DACCS、BECCS),價格差距大且品質參差不齊【全球碳權市場價格報告,2025】。這使得組織在採購碳權時,必須嚴格檢視來源與標準。
(二)碳權品質判斷
ISO 14068-1 強調,所有用於碳抵換的碳權必須具備「額外性」(Additionality)、「永久性」(Permanence)、「可驗證性」(Verifiability),並避免「重複計算」(Double counting)。國際上常見的認證機構包括 Gold Standard 與 Verra(VCS),其專案設計文件(PDD)與註冊紀錄能夠提供透明度,成為判斷碳權品質的重要依據。
(三)註銷機制與透明揭露
僅僅購買碳權並不足以聲稱達到碳中和,關鍵在於「註銷」。透過在國際平台(如 Verra Registry、Gold Standard Registry、CIX 或 TCX 等)完成註銷,才能確保該減量額度不會被重複主張。ISO 14068-1 要求組織應保存註銷憑證,並在碳中和報告中公開揭露使用的碳權類型、數量、序號與註銷時間,以增加外部信任度。
(四)風險與管理
然而,碳抵換也面臨挑戰。自願市場的價格差異極大,根據 2025 年報告,自然基礎型碳權多落在 7–24 美元/噸,而技術型移除則高達 170–500 美元/噸【全球碳權市場價格報告】。若組織過度依賴低價碳權,雖能短期壓低成本,但也可能因品質不足或被社會質疑漂綠而承受聲譽風險。因此,建議組織建立內部碳權策略,平衡成本與品質,並逐年降低抵換比例,以展現持續減量的誠意。
碳抵換策略建議表
3.4 宣告與查證(ISO 14068-1 驗證流程)
當組織完成盤查、減量與抵換後,最後一步便是「宣告」與「查證」。這一階段是碳中和流程的關鍵收尾,因為它決定了外界能否真正信任組織的碳中和聲明。ISO 14068-1 明確規範,組織必須將所有過程編制成一份完整的碳中和報告,並以清楚、可追溯的方式揭露其排放量、減量措施、抵換來源與註銷證明。同時,報告需附帶聲明文字(claim statement),說明碳中和的範圍、基準年、目標年及查驗方法,避免誤導或過度包裝。
然而,單純自我聲稱是不足以建立公信力的。根據 ISO 14068-1 的要求,所有碳中和聲明都必須透過獨立的第三方查證機構進行驗證。這些查證機構必須依照 ISO 14064-3 的準則,審視盤查資料的完整性與合理性,並確認減量與抵換的證據是否真實有效。查證過程通常包含文件審查、數據抽樣、訪談以及必要時的現地查核,最終形成查證報告與查證聲明。
完成查證後,組織便能正式對外宣告其碳中和成果。這通常包含三項主要內容:碳中和報告全文、查證機構出具的查證聲明,以及抵換額度的註銷證明。許多組織會將這些文件完整公開於官網,並在年報或永續報告中納入摘要,以展現透明度。這樣的公開揭露,不僅符合法規與標準要求,也能提升投資人、顧客與社會大眾的信任度。
值得注意的是,宣告並不是終點,而是持續改進的起點。ISO 14068-1 鼓勵組織定期重新盤查與查證,避免一次性行動流於形式。唯有將查證制度化,並持續揭露後續減量進展,才能讓碳中和宣告成為組織永續治理的一環,而非短期行銷手段。
流程圖:碳中和宣告與查證步驟
流程順序建議如下(可於 Word 中轉換為 SmartArt 流程圖):
1. 撰寫碳中和報告
2. 撰寫聲明文字(Claim Statement)
3. 委託第三方查證機構
4. 查證流程(文件審查、數據抽樣、訪談、現地查核)
5. 出具查證報告與查證聲明
6. 對外公開(官網、永續報告、年報)
表格:ISO 14064-3 查證步驟與產出
3.5碳中和管理計畫與路徑圖
在碳中和實務推動中,單純揭露基準年與目標年的排放量,往往不足以展現組織的減碳決心與可行性。因此,碳中和管理計畫與碳中和路徑圖是 ISO 14068-1 報告的關鍵組成部分,能夠清楚呈現組織如何逐步邁向碳中和。
以集保結算所(TDCC)為例,其在碳中和報告中規劃了明確的減碳路徑。首先,以 2022 年作為基準年,完成完整的溫室氣體盤查;其次,設定 2030 年為目標年,並規劃逐年減碳與能源轉型措施。在管理計畫中,TDCC 不僅列出短、中、長期的具體措施,還將其量化為年度排放量降低目標,例如逐年提升再生能源採用比例、汰換高耗能設備,以及加強數據治理。
碳中和路徑圖則直觀地將基準年至目標年的排放量變化呈現於圖表之中。透過折線圖或階梯圖,展現「基準年 → 各年度減碳進度 → 目標年僅剩殘餘排放 → 透過碳匯抵換達成中和」的完整過程。這樣的視覺化工具,不僅能讓內外部利害關係人快速理解組織的減碳邏輯,也有助於查證機構評估其路徑合理性與一致性。
集保所的案例顯示,碳中和管理計畫與路徑圖有三大意義: (1) 治理層面的可執行性:透過階段性目標,確保組織在年度營運規劃中納入減碳行動;(2) 透明揭露:公開不同年份的減碳比例與剩餘排放,讓外界能追蹤進展; (3) 查證便利性:提供清晰的數據與時間軸,使查證機構能更有效評估中和宣告的合理性。
表:碳中和管理計畫範例(以 TDCC 為例)
建議製作一張折線圖,X 軸為年度(2022–2030),Y 軸為排放量(tCO₂e)。圖中可標示:基準年排放量、各年度減量進度、2030 年殘餘排放,以及碳匯抵換部分。此圖能直觀呈現組織如何從基準年逐步減排,最終達成碳中和。(參照下圖.碳中和路徑圖
碳中和路徑圖
4. 案例分享
4.1 國際案例(Microsoft、Apple)
Microsoft:2030年碳負排放與大規模碳移除投資
Microsoft 於 2020 年公開承諾在 2030 年達成碳負排放(carbon negative),並於 2050 年之前「移除自 1975 年創立以來的全部歷史排放」。這項承諾不僅超越一般的「淨零」,也代表公司將以大量的減排與移除行動來抵銷既有影響。在最新進度中(2024 年度報告),Microsoft 指出範疇 1 與 2 較 2020 年基準下降 6.3%,但範疇 3 因資料中心擴張與供應鏈擴張而較基準年上升 30.9%,使得總量較 2020 年高出 29.1%。為回應難以短期內完全壓低的間接排放,公司一方面持續推動供應商減排與內部碳費,另一方面擴大與多元碳移除專案的長期合約。依據 2025 年公布的進度頁面,Microsoft 在 FY24 已「簽約」將近 2,200 萬噸的碳移除量,其中包含「當年度中和」約 169 萬噸、「至 2030 年前的碳負排放」約 280 萬噸、以及「2031 年後(含歷史排放中和)」約 1,743 萬噸。此外,公司與 Carbon Direct 定期更新 CDR(碳移除)採購準則,作為評估專案品質的門檻。治理工具方面,Microsoft 採用「內部碳費」(internal carbon fee),並將部分類別(如商務旅運)的費率在 2022 年調升至每噸 100 美元,用以驅動內部減量與專案投資。
目標與範圍:2030 年「碳負排放」,2050 年前移除自 1975 年創立以來的歷史排放。
2024/25 進度:Scope 1+2 较 2020 年下降 6.3%,但 Scope 3 上升 30.9%,總量較 2020 年基準高 29.1%。
碳移除採購:FY24 已簽約近 2,200 萬噸移除量(含「當年度中和」約 169 萬噸;至 2030 約 280 萬噸;2031+ 約 1,743 萬噸)。
機制與治理:與 Carbon Direct 持續更新 CDR 採購準則;內部碳費部分類別調升到 100 美元/噸(如商務旅運)。
Apple:2030 年全價值鏈碳中和與供應鏈綠電擴張
Apple 於 2020 年宣布「Apple 2030」:在 2030 年前達成全公司、製造供應鏈與產品生命週期的碳中和。公司已於 2020 年實現企業營運層面的碳中和,現階段重點在於供應鏈與產品製造端的深度減排。2024—2025 年度進展顯示,Apple 的「供應商清潔能源計畫」已在全球導入近 17.8 吉瓦再生能源,於 2024 年單年「避免」約 2,180 萬噸 CO₂e 的排放;公司同時提高再生與回收材料使用比例,並推動降低空運依賴等物流減碳措施。在產品端,Apple 自 2023 年起推出首批「碳中和」的 Apple Watch 組合,其做法包括製造與使用階段採 100% 清潔電力、產品整體排放至少降低 75% 之後,再以高品質碳權抵換殘餘排放。不過,歐洲市場近期對產品層級的「碳中和」陳述更趨嚴格,德國法院針對 Apple Watch 的中和宣稱做出限制,提醒企業在產品標示上必須更精確揭露方法與邊界。
目標與範圍:2030 年達成「全公司、供應鏈與產品生命週期」碳中和;2020 年已先達成企業營運層級碳中和。
2024/25 進度:供應商清潔能源導入近 17.8 GW,2024 年單年「避免」約 2,180 萬噸 CO₂e;並提升再生/回收材料與降低空運依賴。
產品層級示範:自 2023 年起推出「碳中和」Apple Watch 組合,先減至少 75% 才以高品質碳權中和殘餘。
監管風險:2025 年德國法院限制在當地使用 Apple Watch「CO₂ 中和」宣稱,顯示歐洲對產品宣告的審視趨嚴。
表:Microsoft 與 Apple 案例對照(摘錄)
參考資料
Microsoft Blog(2020-01-16): Microsoft will be carbon negative by 2030 — https://blogs.microsoft.com/blog/2020/01/16/microsoft-will-be-carbon-negative-by-2030/
Microsoft 2024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Report(2024-05-15) — https://blogs.microsoft.com/on-the-issues/2024/05/15/microsoft-environmental-sustainability-report-2024/
Microsoft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Report 2025 進度頁 — https://www.microsoft.com/en-us/corporate-responsibility/sustainability/report/
ESG Dive(2025-07-15): Microsoft & Carbon Direct 的 CDR 準則更新 — https://www.esgdive.com/news/microsoft-carbon-direct-release-updated-carbon-dioxide-removal-criteria/753103/
Reccessary(2022): Microsoft 將部分內部碳費調升至 100 美元/噸 — https://www.reccessary.com/en/news/Microsofts-internal-carbon-fee-to-raise-567-percent-as-Scope-3-emissions-jump-in-2021
Apple Newsroom(2020-07-21): Apple commits to be 100% carbon neutral by 2030 — https://www.apple.com/newsroom/2020/07/apple-commits-to-be-100-percent-carbon-neutral-for-its-supply-chain-and-products-by-2030/
Apple Newsroom(2025-04-16): Apple surpasses 60% reduction; 2024 供應鏈 21.8Mt 避免排放 — https://www.apple.com/newsroom/2025/04/apple-surpasses-60-percent-reduction-in-global-greenhouse-gas-emissions/
Apple Newsroom(2023-09-12): Apple unveils its first carbon neutral products — https://www.apple.com/newsroom/2023/09/apple-unveils-its-first-carbon-neutral-products/
Reuters(2025-08-26): 德國法院對 Apple Watch「CO₂ 中和」宣稱的裁定 — https://www.reuters.com/sustainability/climate-energy/apple-watch-not-co2-neutral-product-german-court-finds-2025-08-26/
4.2 台灣案例:集保結算所(TDCC)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Taiwan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oration, TDCC)作為我國資本市場的核心基礎設施,不僅在金融體系扮演重要角色,也率先於公共機構中實踐碳中和目標。根據其公開的《溫室氣體排放碳中和報告書》,TDCC 以 2022 年為基準年,並設定 2030 年為目標年,規劃逐步減少營運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
在具體成效上,TDCC 透過導入節能照明、優化空調系統效率、採購再生能源等措施,大幅壓低了組織運作過程中的直接與間接排放。與基準年相比,其預計可達成 98.4% 的減量幅度,僅剩少數難以避免的殘餘排放,則透過合格的碳匯專案(如再造林或國際認證的抵換額度)進行抵換。這樣的做法完全符合 ISO 14068-1 所強調的「先減後抵」原則,並在透明揭露方面充分展現其誠信。
值得注意的是,TDCC 在 2023 年率先完成 ISO 14068-1 查證,成為 全球首家獲得該標準認證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這一突破性的成果,不僅凸顯了台灣在國際碳管理規範上的跟進速度,也為金融機構如何實踐碳中和提供了具體範例。尤其在資本市場中,TDCC 的碳中和實務具有高度示範性,未來更可能影響國內外投資人對金融業永續治理的期待。
透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碳中和的實踐不僅是製造業或能源密集產業的課題,連同金融服務業與基礎設施單位,也同樣需要承擔減碳責任。TDCC 的經驗顯示,透過科學化盤查、有效的減量措施以及透明的抵換與查證機制,組織能夠在國際標準的框架下,建立具公信力的碳中和聲明。
5. 碳中和實務挑戰與解方
5.1 減量困境
在碳中和的實務推動過程中,「減量優先」雖然是國際標準一致強調的核心原則,但實際執行卻往往面臨多重困境。首先,再生能源的取得困難與成本高昂,是許多組織共同的挑戰。以台灣為例,再生能源市場仍受限於供給不足、電網承載能力有限,以及綠電憑證(如 T-REC)的市場價格偏高。企業即使有意願購買,仍可能因長期合約簽署困難或單位成本過高,而無法大規模導入。這導致範疇二排放(電力使用)的減量進展,往往比預期緩慢。
其次,設備汰換的成本與投資回收期也是重要限制因素。許多能效改善措施,例如冷凍空調系統更新、製程設備汰換,或是建築自動化能源管理系統的導入,都需要高額前期投資。雖然長期來看能節省能源費用,但實際回收期可能長達五至十年,對於資金有限的中小企業來說,財務負擔過重。這使得許多企業在減碳規劃時,傾向先採取低成本、短期見效的措施,而延後大型減碳投資。
這些困境顯示,雖然「先減後抵」的原則具備高度合理性,但若缺乏政策支持與市場配套,企業往往難以單靠自身承擔高成本轉型。國際經驗也顯示,即便是跨國大企業,也常需要政府提供補貼、稅賦減免或再生能源投資誘因,才能克服成本障礙並加快能源轉型。
因此,在教育訓練或政策設計中,應強調減量困境並非單一企業的失敗,而是結構性挑戰。唯有透過政策推力(政策誘因)與市場工具(如內部碳定價、碳費或碳稅),才能協助企業真正跨越減量障礙,使碳中和不再停留於紙上宣告,而能落實在具體行動。
表:減量困境案例彙整
5.2 碳權市場風險
在碳中和的實務路徑中,碳權(carbon credits)的使用是抵換殘餘排放的重要工具。然而,現行碳權市場仍存在諸多風險與挑戰,若缺乏妥善的治理與資訊揭露,企業將面臨聲譽、財務與合規上的不確定性。
首先,不同標準間缺乏一致性。目前國際上主要的自願減量標準(如 Verra VCS、Gold Standard、ACR、CAR 等),雖然皆提供第三方驗證與註冊平台,但在額外性(additionality)、永久性(permanence)、基線方法學以及抵換額度的透明度上,仍有差異。這使得相同的減量專案,可能在不同標準下被賦予不同的市場價值與可信度,增加了企業在選擇碳權時的判斷難度。
其次,碳權價格高度波動。根據 2025 年全球碳權市場價格報告,自願市場的自然基礎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價格約落在每噸 7–24 美元,而技術型碳移除(如 DACCS、BECCS)則可能高達 170–500 美元。區域性平台如新加坡的 CIX 或台灣的 TCX,也因供需狀況不同,價格浮動顯著。這樣的波動不僅使得企業難以編列穩定的減碳預算,也可能導致市場投機行為。
再者,碳權品質存在疑慮。部分低價碳權雖可降低短期合規或宣告成本,但若缺乏真實性與額外性,可能淪為「漂綠」工具。近期已有多起國際媒體報導指出,部分森林保護專案在計算上誇大減量效益,導致購買該類碳權的企業遭受公眾質疑。這顯示碳權市場品質檢驗機制仍待強化,否則將削弱碳中和宣告的公信力。
因此,企業在規劃碳抵換時,應建立內部的碳權採購策略,包括:鎖定高品質標準(如 Gold Standard、Verra)、分散風險配置(不同專案類型與地區)、設定內部最低品質門檻,以及公開揭露碳權使用來源與註銷證明。唯有如此,才能在兼顧財務可行性的同時,維持社會與市場對碳中和成果的信任。
表 5-2:碳權市場風險案例彙整
5.3 數據品質與查證挑戰
碳中和聲明的可信度,除了取決於減量措施與碳權品質之外,更關鍵的基礎在於數據品質與查證完整性。然而,在現行實務中,數據品質仍然是最常見且最困難的挑戰之一。
首先,Scope 3 資料缺口大、供應鏈透明度不足。由於範疇三涵蓋上游採購、資本財、運輸物流、員工差旅到產品使用及報廢等完整價值鏈,企業往往無法取得完整與準確的第一手活動數據(primary data)。尤其對中小企業而言,供應商管理能力有限,往往只能依賴產業平均排放因子或 EEIO(Environmentally Extended Input-Output)模型估算。這樣的方式雖能填補數據缺口,但卻導致不確定性提高,對查證機構而言也增加了驗證難度。
其次,活動數據不足,需使用代理數據(proxy data)。在缺乏直接量測或完整記錄的情況下,企業經常需要採用替代數據,例如以金額支出法估算資本財排放,或以行業平均值推估運輸排放。雖然這些方法在國際標準(ISO 14064-1、GHG Protocol)中被允許,但標準同時強調須揭露方法假設與不確定性範圍。若企業未能清楚說明,將削弱碳中和聲明的透明度。
第三,查證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管理。ISO 14068-1 與 ISO 14064-3 要求查證機構應檢視數據來源、邊界設定、排放因子與估算方法。然而,當報告大量使用代理數據時,查證機構往往難以提供合理保證(reasonable assurance),多數情況只能出具有限保證(limited assurance)。這對企業在資本市場或國際供應鏈中的可信度,可能造成影響。
因此,數據品質挑戰不僅是技術問題,更關係到碳中和宣告的公信力。企業應逐步建立供應鏈數據蒐集機制,例如透過供應商問卷、合作平台(如 CDP Supply Chain),或導入數位化碳管理系統,逐年提高第一手數據比例。同時,應明確揭露使用代理數據的範圍與不確定性,並配合查證機構的要求,建立可追溯的佐證文件,方能提升整體查證透明度。
表:數據品質與查證挑戰案例彙整
5.4 因應策略
面對碳中和推動過程中的減量困境、碳權市場風險與數據品質挑戰,企業必須提出具體的因應策略,才能確保碳中和宣告的可信度與持續性。以下三項為國際與國內實務中普遍建議的核心方向:
首先,建立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 ICP),以提升決策驅動力。許多跨國企業(如 Microsoft、TotalEnergies)已透過影子價格(shadow price)、內部碳費(internal carbon fee)或內部交易機制,將碳排放內部化為財務成本,進而影響投資與採購決策。這不僅有助於評估不同減量方案的經濟可行性,也能使企業更早適應外部碳費或碳稅政策,避免政策風險。
其次,強化供應鏈合作與數據治理。由於 Scope 3 排放佔多數,單靠企業自身難以全面掌握。必須透過供應鏈問卷、數位化平台(如 CDP Supply Chain、EcoVadis)、區塊鏈或雲端數據管理系統,提升數據透明度與即時性。同時,與供應商共同制定減碳目標,並建立獎懲機制,可有效推動價值鏈的減碳協作。
最後,提前與查證機構溝通,降低被退件風險。在 ISO 14068-1 與 ISO 14064-3 查證過程中,若數據來源不完整或抵換證明不足,極可能導致查證失敗或延遲。企業應在報告編製初期就與查證機構保持互動,確認查證重點、方法學與文件需求,並針對代理數據與不確定性做好佐證準備。如此不僅能提高查證效率,也能確保最終碳中和聲明的可靠性。
綜合而言,碳中和並非一次性成果,而是長期治理與策略演進的過程。透過內部碳定價驅動決策、供應鏈合作強化減量基礎,以及查證前溝通降低風險,企業才能真正建立具韌性的碳中和路徑,並在國際永續競爭中取得優勢。
表:碳中和因應策略對照表
6. 教育訓練與組織推動
6.1 內部教育訓練
在碳中和推動過程中,內部教育訓練(internal training)是確保組織全員理解與參與的基礎。若僅依靠少數永續或環境專責人員,往往難以有效落實數據蒐集與減碳措施。因此,必須透過系統化的培訓,提升員工的碳中和素養與實務能力。
首先,教育訓練的首要任務是讓員工理解碳中和的基本概念與流程。包含從溫室氣體盤查(GHG Inventory)、減量規劃、碳抵換到最終查證與宣告的完整步驟。這能確保不同部門的員工都能理解各自角色與責任,例如採購部門需關注供應鏈排放,資訊部門需協助資料整合,營運部門則需落實減碳措施。
其次,教育訓練必須著重於數據收集與管理能力的培養。碳中和聲明的可信度高度依賴數據品質,而數據往往分散在不同單位,例如電力帳單、車輛油耗、差旅紀錄、供應商清單等。透過內部培訓,員工能掌握如何辨識活動數據、填寫標準化模板、使用碳管理平台,並理解不確定性與代理數據的應用情境。這樣的能力養成,能顯著降低盤查過程中的錯誤與遺漏,並提升查證效率。
最後,教育訓練也應與績效考核與組織文化連結。許多企業會在新進員工訓練中加入永續發展課程,並定期舉辦工作坊或專題講座,強化員工對氣候風險與碳管理的認知。同時,透過內部測驗、專業認證或獎勵制度,將員工的學習成果轉化為具體績效,能進一步推動組織文化朝「永續驅動」發展。
表:內部教育訓練規劃範例
6.2 管理制度建構
碳中和不應只是單一專案,而應被納入組織的治理與績效管理架構,才能形成持續驅動的內部動能。有效的管理制度設計,能確保碳中和行動不僅停留在政策宣告,更能轉化為日常營運中的決策依據。
首先,組織應成立碳中和推動小組(Carbon Neutrality Taskforce),作為跨部門協調與決策的專責單位。該小組可由高階管理層擔任召集人,並由永續發展、行政、財務、採購、營運及資訊等部門派員參與。這樣的設計能確保不同部門在數據蒐集、減量措施與碳權採購等環節形成良好銜接,並避免責任落空。
其次,碳中和行動需納入組織 KPI 與績效考核。若僅依靠自願性推動,往往缺乏足夠激勵效果。透過將碳中和相關指標(如能源使用效率、再生能源占比、排放強度降低幅度)納入部門與個人績效,不僅能增加員工參與度,也能確保管理層對氣候行動的重視。部分企業更會將碳中和目標與薪酬獎勵綁定,以提高執行力。
此外,管理制度的建構應強調治理透明與持續改善。除了定期檢視減量進度與碳權使用情況外,也應建立內部稽核與外部查證雙重機制,以確保碳中和聲明的可信度。這樣的制度化安排,有助於組織在國際市場中建立長期信任,並因應投資人與監管機構的期待。
表:碳中和管理制度建構範例
6.3 對外揭露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碳中和不僅是內部治理的成果,更需要透過對外揭露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來建立公信力與信任。若缺乏透明資訊,企業即便完成碳中和查證,也可能因資訊不完整而遭受質疑。因此,建立有效的揭露與溝通機制,是碳中和推動不可或缺的一環。
首先,組織應在官網設立專區,公開碳中和報告與查證聲明,並附上碳權註銷證明與相關數據。這樣的資訊揭露能確保外部利害關係人,包括投資人、客戶、監管機關與社會大眾,能清楚理解碳中和範疇、基準年與目標年,以及減量與抵換的具體措施。依循 ISO 14068-1 的要求,透明揭露是避免漂綠(greenwashing)的核心手段。
其次,企業應定期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碳中和進度與挑戰。例如,透過年度永續報告、股東會簡報、供應鏈會議或投資人說明會,持續更新排放減量進展、抵換策略與面臨的困難。這樣的對話不僅有助於管理利害關係人的期待,也能收集回饋,進一步調整減碳策略。
此外,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應採取多元管道,包括數位平台、新聞稿、社群媒體與專題論壇。對於重大爭議議題,企業更應主動回應,避免資訊落差造成信任危機。成功的案例顯示,將碳中和資訊納入 ESG 評等回覆或 CDP 問卷,不僅提升透明度,也能在國際投資市場中加分。
綜合而言,對外揭露與溝通並非單純的資訊公開,而是一種持續的信任建構過程。唯有以高透明度、規律性與互動性為原則,企業才能在碳中和的道路上獲得社會支持與資本市場的認同。
表:對外揭露與溝通機制範例
7. 結語
7.1 ISO 14068-1 帶來的意義
ISO 14068-1 的出台,為全球碳中和的推動帶來了關鍵性的轉折。過去在碳中和實務中,常見不同國家或企業依循各自的標準與方法,導致宣告缺乏一致性與可比性,也使外界難以評估其可信度。如今,ISO 14068-1 提供了一套國際公認的規範,為組織如何界定邊界、盤查排放、減量規劃、碳抵換以及查證流程建立了共同語言。
其核心價值在於提升宣告的可信度並避免漂綠。碳中和聲明若僅依靠購買碳權,而未展現足夠的減量努力,極易受到利害關係人的質疑。ISO 14068-1 清楚要求「先減後抵」,並強調透明揭露與第三方查證,使企業不僅能對外宣示承諾,更能以科學與數據支撐成果。這種制度化的規範,能有效區隔真正落實碳中和的組織,與僅停留在行銷包裝的漂綠行為。
同時,ISO 14068-1 也象徵著全球碳中和語言的統一。無論企業身處亞洲、歐洲或美洲,透過遵循同一標準,能讓投資人、監管單位與供應鏈夥伴在同一基準上進行對話。這種一致性對跨國企業尤為重要,因為它不僅能降低溝通成本,更能在國際市場上建立信任與競爭力。
綜合而言,ISO 14068-1 的發布不僅是技術層面的標準制定,更是全球永續治理邁向成熟的重要里程碑。它不僅幫助組織規範自身行動,也在國際間建立了一套衡量與驗證的共同框架,為全球碳中和的推進奠定了基礎。
7.2 組織未來邁向淨零的路徑
碳中和並不是終點,而是組織邁向淨零(net zero)的過程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ISO 14068-1 強調,碳中和宣告應該建立在科學化的盤查、減量與抵換基礎之上,而這些行動同時也為長期淨零轉型奠定基礎。
在短期階段,組織的首要任務是建立完整的溫室氣體盤查體系,明確界定組織邊界與排放範疇,並以基準年數據作為減量與抵換的依據。在此基礎上,完成碳中和宣告與查證,能幫助組織提升外部信任,並回應資本市場、供應鏈與監管單位的期待。
進入中長期階段,組織需持續壓低殘餘排放,避免過度依賴碳權抵換。這包含大規模導入再生能源、提升能效、發展循環經濟,以及投資創新低碳技術。隨著國際上對淨零標準(如 SBTi Net-Zero Standard)的要求逐漸嚴格,組織必須逐步將碳中和擴展為更全面的淨零路徑,以確保自身競爭力。
因此,碳中和應被視為一個「階段性成果」:在短期內建立公信力,在中長期則透過持續減排與技術投資,邁向真正的淨零排放。唯有如此,組織才能在全球淨零轉型的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並將永續發展納入核心競爭策略。